(一)、鍋爐的升火前的檢查和準備
(1)司爐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的鍋爐,管道系統和主要附屬設備位置,作用及操作方法。
(2)上班后要檢查煙道和爐膛內是否有異物,爐墻壁是否嚴密,有無漏風,檢查鍋爐和煙道各個部位,把擋板開啟,利用10-15分鐘的自然通風或5-10分鐘機械通風,將煙道和爐膛內的殘余可燃氣體排走,附件必須安好,安全可靠。
(3)鍋爐上水位,應達最低許可水位,鍋爐進水時應開啟排氣閥,使鍋筒內的空氣放走,進水不要過快,上水時認真檢查孔蓋和閥有無漏水,如發現漏水立即修理。鍋爐給水必須是軟化除氧水。
(4)檢查電氣儀表及各輔機工作正常。
(二)升火操作
(1)依據所用燃料,對液壓站工作程序進行調整(調整各液壓缸工作行程、頻率)
(2)升火時,火力及通風要微弱,總汽閥關閉,空氣閥要開啟。
(3)初次點爐溫度不準升的太快,一般從升火到升壓最短時間為3-4小時,熱爐升壓一般為1-2小時。
(4)空氣閥冒蒸汽后,即可將空氣閥關閉,同時加強通風和火力。
(5)升火后要監視水位,水位上升要適當排污,保持正常水位
(6)當壓力升到0.3MPa時,應對鍋爐壓力表、水位計進行沖洗,并對鍋爐受壓元件各個部位密封及鍋爐輔機是否有不正常的現象進行檢查。
(三)、鍋爐供汽
(1)鍋爐升壓到接近工作壓力準備供氣時,必須將總汽閥慢慢地開啟一點,進行暖管和排去各部管線凝結水分工作。時間約10-15分鐘。
(2)暖管時,必須檢查各個管閥情況。
(3)鍋爐蒸氣壓力達到工作壓力后,慢慢地打開總閥門,向各管里少量供汽,同時檢查各管路工作情況,當檢查正常后,可打開總閥門正常供氣。
(四)、鍋爐的正常運行操作及注意事項
1、水位表的水位須保證在正常水位附近,允許有輕微的波動,水位表每班至少要清洗一次,應保持水位表的明亮、清晰、整潔和不漏水、不漏氣。
2、應經常注意壓力表,保持正常壓力,不準讓指針超過許可工作壓力外的紅線。
3、每星期至少要試驗安全閥一次,排汽時應在工作壓力的80%以上,以防閥芯與閥座粘住。
4、每班至少排污一到兩次,排污時應在較低負荷(或壓力)時進行。
5、每班必須檢查鍋爐和其兩側的水冷壁,以及其它部位和疏水閥的嚴密性。
6、根據火床燃燒情況,及時調整給料速度、給料量及各級爐排的往復行程及頻率,保證燃料的燃燒及燃燼(末級爐排到渣坑半米以上無明火)。
7、調節一、二次風及燃料的燃燒特性,保持爐膛溫度在800℃~900℃(如垃圾熱值較低,可適當混入適量煤粉助燃)。
8、運行中應保持鍋爐本體,附屬設備及周圍環境的清潔。
9、爐膛負壓應控制在于2~3mm水柱,以免向外噴煙噴火,鍋爐排煙溫度應為220~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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